世界各地的大多數大使館和領事館會要求你在提交其他文件的同時提交住宿證明,特別是如果你申請訪問歐洲國家之一。
這一要求背後的原因是,每個國家的移民當局都想知道你將在旅途中住在哪裏,告訴他們你將住在酒店或朋友家是不夠的。你必須提交你計劃停留的地方的證明。然而,對很多人來說,這一要求可能會讓人感到困惑和沮喪,尤其是因爲每個國家在提供住宿證明方面都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
我可以提交什麼作爲住宿證明?
爲了獲得目的地國家的簽證,你必須申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可能要求你提供住宿證明、住宿證明、住宿信或酒店確認信。
不管這看起來多麼複雜,上面提到的所有這些都是爲了同一個目的:證明你在目的地國家有一個睡覺的地方。
這個證明/證書/信可以是:
- 酒店預訂,
- 邀請主人——如果你打算在朋友或家人/親戚家過夜,
- 有組織的旅行社或假日旅遊的確認,或
- 租賃協議/合同。
雖然大多數國家會要求你提供住宿證明,尤其是在歐洲大陸,但在其他許多國家,你只需要出示生活資料。這意味着你必須提供證明,比如銀行對賬單,證明你有足夠的錢在旅行期間維持自己的經濟,包括住在酒店/招待所/賓館。
酒店預訂
如果你計劃住在目的地國家的酒店,那麼你必須提交酒店預訂證明,通常是“酒店確認信”,也就是簽證申請時的酒店行程。這意味着在你預訂完房間/套房後,酒店會給你一封確認信。
這封信必須包含下列資料:
- 你的全名
- 你的入境和出境日期
- 酒店地址
- 酒店聯繫方式如電話,電子郵件等。
- 有效的酒店預訂代碼
每個大使館或領事館都建議申請人預訂酒店,如果簽證被拒絕或延誤,酒店將全額退還您的費用。如果你找不到這樣的酒店,那就去找最便宜的酒店預訂。這是因爲如果您預訂的酒店在簽證申請被拒絕或延遲的情況下不退款,那麼您將失去您的錢。
您也可以提交虛擬酒店預訂作爲住宿證明。雖然這種方法有時被稱爲假的酒店預訂,但這絕不是假的預訂。這只是在簽證申請批准前的預訂,沒有支付任何費用。
你可以使用visarereservation服務來預訂酒店而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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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酒店只對預訂收取不可退還的費用。這可能會很麻煩,因爲你無法確定你的簽證是否會被批准,而且即使拒籤,你也不會得到退款。
然而,有一些專門的公司,比如visarereservation,他們會爲你的簽證申請提供一個虛擬的酒店預訂確認,只需要支付少量費用。這項服務是完全安全的,也是在獲得簽證前處理酒店預訂的最便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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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邀請
許多旅行者在國外旅行時,爲了節省開支,會在親友家過夜。如果你希望這樣做,大使館/領事館並不是一個問題,但你仍然需要證明你的朋友或親戚願意接納你,而不僅僅是這樣。
主人必須寫一封邀請函,確認你將在他們那裏過夜。這封信必須包含以下細節:
- 你要住的日期
- 地點地址,
- 主人的姓名和姓氏,
- 主機的聯繫方式如電子郵件和電話號碼,
- 主機簽名,
- 這個地方的面積,以及住在那裏的會員人數。
雖然不是每個國家都有這樣的要求,但你的主人可能還需要證明他或她有足夠的房間給你住。因爲,如果你計劃去拜訪你的朋友,他們是一對夫妻,在他們的地方只有一張牀,甚至沒有沙發,那麼大使館很可能不會批准你住在那裏。實際上,通常是房東有義務向他(她)家鄉的辦公室申請一份名爲“住宿證明”(certificate of accommodation)的文件,以確認是否有免費房間供另一個人住。如果當地當局認爲現有的房間適合另一個人住,他們就會向主人發放文件,如果不合適,他們就會拒絕這樣做。
申請申根簽證邀請函
在歐洲,雖然申根地區成員國在簽證的發放上有共同的政策,但當涉及到東道主的邀請函時,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規則。例如:
- 在法國,主辦方必須提交一份所謂的“擔保文件”(Declaration d’accueil)的原件。如果主機來自盧森堡,同樣適用。
- 在奧地利,主人必須向他/她所在的市政當局申請“Elektronische 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他或她必須在不早於申請人簽證預約日期前30天將這份文件遞交給奧地利當局。
- 在比利時,原來的“負責的合同——普通合同——Tenlasteneming 3 bis”必須由市政當局蓋章,並加蓋外交部的浮雕印章。
- 而在荷蘭,主辦方必須提交《Bewijs van Garantstelling》原件,以及三份邀請人的工資表/報告和工作合同。如果東道國是獨立的,他或她還必須提交公司在貿易登記冊上的註冊,稱爲“down aanslaginkomstenbelastingen”的稅務決定,一份來自稅務“Belastingdienst”的官方文件,及其盈虧賬戶副本。
由有組織旅行社或假日旅行社確認
如果你計劃和一羣人一起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行,那麼你必須提交旅行社的信。該信必須說明旅行團將在整個旅行期間所住的酒店/招待所/招待所。信中必須包括每個地方的以下詳細信息:
- 地點名稱
- 地址
- 電話號碼及郵箱
- 出入境日期
- 預訂時用的名字
旅行社必須是合法的,簽發的證件纔有效。
租賃協議或合同
如果你計劃在你的目的地國家租一個地方,那麼你應該在申請簽證之前安排好。你可以在你的目的地國家網上找到一個地方,也可以在網上籤署合同,並在你去大使館或領事館面試的當天提交,以及其他文件。
一般來說,合同必須包含以下信息:
- 房東的姓名和姓氏
- 他/她的聯繫方式如電子郵件,電話,家庭住址等。
- 租用地點的地址
- 申請人租用場地的時間(入境和出境日期)
該房屋/公寓/房間必須是合法租賃的,即在申請人的目的地國家的主管部門登記。這項協議必須由房東和租客雙方簽署。
適用於揹包客
如果你必須獲得簽證才能前往你計劃揹包旅行的國家,那麼你必須知道簽證對揹包客並不友好。領事館或大使館會堅持要求你出示住宿證明,他們不會接受這樣的理由:“我會租一輛車,累了就睡在裏面!”或者“我要睡在我的帳篷裏!”
然而,你的案子並沒有敗訴。你不需要改變你的計劃,因爲你仍然可以免費或非常便宜的取消預訂酒店房間,然後在你拿到簽證後,你可以取消它。強烈建議你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要小心,因爲有些國家,比如比利時,會在你到達邊境的時候通過打電話給酒店來確認你的酒店預訂是否還可以。如果你已經取消了你的住宿,那麼你將不能進入。
許多網站以極低的價格提供假的酒店預訂服務,但不建議你去購買。如果主管部門發現你提供了假證件,你可能會被禁止進入那個國家。它也會損害你的其他簽證申請,特別是如果你被一個申根國家禁止入境。
贊助的住宿
如果您要參加一些專業活動,如培訓、研討會、研究等,費用將由主辦方承擔,您仍然需要提交住宿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它應該是一封由主辦方簽名/蓋章的信件,除了住宿地址、電子郵件和電話等主要細節外,還應該標明誰將支付住宿費用。
住宿證明與生活資料
生活資料證明通常是證明你有足夠的旅行資金的文件(如銀行對賬單),證明你有能力在你停留在目的地國家期間維持自己的經濟生活。每個國家都有指定數額的錢,旅行者必須擁有每一天,他或她計劃在那個特定的國家消費。
住宿證明和經濟狀況之間有非常緊密的聯繫,因爲如果你要住在酒店,你將被要求有更多的錢,而不是如果你計劃住在一些朋友或親戚的地方。例如:
- 在比利時,如果住在酒店,旅行者必須每天持有95歐元,如果計劃通過更便宜的方式住宿,則必須持有45歐元,這樣才能獲得簽證。
- 在法國,如果沒有預付住宿的證明,旅行者必須擁有每天120歐元的金額。如果客人有預付的酒店,那麼他或她必須每天擁有65歐元。如果申請人計劃使用更便宜的住宿形式,金額將減少到每天32.25歐元。
- 然而,對於一個能夠獲得丹麥簽證的旅行者來說,如果住在酒店,她或他必須擁有每天67.24歐元。如果你是住在旅店或其他更便宜的地方,你需要支付的經濟費用是每天47.07歐元。另一方面,如果住宿由第三方提供(旅行者住在親戚或朋友家裏),所需的經濟手段就會進一步降低。
另請閱讀:如何獲得任何簽證申請的航班行程